您所在的位置:  淮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服务台商
省台办在淮召开《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宣传贯彻现场推进会
时间:2023-08-23

8月22日上午,省台办在淮就《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举行现场推进会,共商良策促进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扩大《条例》在全省涉台部门和台胞台企中的知晓度,推进对台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省台办副主任孙继兵,省台商服务中心主任金成富、副主任赵广林、韩华,淮安市台办主任周海滨、四级调研员张士标,淮安市台商服务中心主任陈春晓,徐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宿迁等6市台办负责同志及台协代表,淮安市有关涉台部门、各县区台办负责同志及部分台商共计100多人参加交流。

会上,孙继兵对《条例》的制定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践要求等进行了宣讲,指出要增强宣传贯彻《条例》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效能,按照扩大台胞权益保障范围的立法目的,积极推动有关责任部门完善配套政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陈春晓围绕对《条例》的贯彻落实交流了经验做法。近年来,淮安立足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实际,坚持应知尽知,提升《条例》宣传深度;突出产业融合,加大对台经贸合作力度;聚焦心灵契合,拓展淮台交流交往广度;落实同等待遇,提升台商服务效度,努力打造落实落细《条例》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据了解,2022年9月1日,《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大陆首部促进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促进苏台经济、文化、青年交流合作,吸引台湾青年来苏发展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旨在依法保障在苏台胞台企享受同等待遇、分享发展机遇。

下一步,淮安市台办将以本次现场推进会的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条例》的落地落实,为台企台胞来淮创业就业发展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周到有力的服务保障。(于嘉  王舒 王小宝 成振鹏 丁瑞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