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促进淮台两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8月7日,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茂萱率队赴涟水县、淮阴区,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二级巡视员施恩佩,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委(外事委)主任刘晓录,市台办主任周海滨等参加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汉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久恩金属制品(江苏)有限公司、淮安仲益电机有限公司、淮安皇达花卉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与台企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台企生产运营状况、台商台胞在淮生活情况以及《条例》、各项惠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在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实施对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确保台企台商台胞在淮享受同等待遇;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秉持101%服务理念,为台企在淮发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深化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为台企抢抓发展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淮台两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让交流合作活动内涵丰富、务实高效、成果丰硕。(孙宗平 涟水县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