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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台办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时间:2018-01-1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并把在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和落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中央有要求,省市委有部署,实践更有迫切的需要。近年来,淮安积极抢抓国家级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台资高地品牌进一步擦亮,形成千家台企落户、千亿产值龙头、千名台商汇聚局面淮台交往交流突破两千人次,教育、文化、卫生、青年、基层等各领域交流不断深化。随着淮台经贸交流日益深化,通过诉讼和仲裁方式调整经贸秩序和维护两岸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亟需专业法律人士为涉台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淮安市台办严格按照市委决策部署,成立法律顾问聘请小组,聘请淮安律师协会专职律师宋崇迪担任我办法律顾问。为规范淮安市台办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市台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中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市台办法治工作水平,淮安市台办制定印发《中共淮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

下一步,市台办将根据《工作规则》,加强法律顾问的管理,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培训,邀请法律顾问为我办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学习的授课,进一步提升对台工作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

二是继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仲裁委的合作,深入开展"律企同行"、"检企同行"、"仲裁制度推广宣讲"等活动,保护在淮台企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市台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三是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市台办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我办重大决策、制度性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淮台交流交往中重大涉法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