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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台办贯彻“淮十条”
时间:2017-03-10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淮安市政府为贯彻《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5号文)要求,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淮十条"),出台配套措施,创造出淮安吸引外资的好经验。
淮安市台办为贯彻好"淮十条"通知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吸引台资工作,助推淮安台资高地建设,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聚焦优质项目招商。广泛开展"百团千人"招商、"补链强链"选商活动,实施台湾百大企业、上市上柜公司招引行动。深入研究、主动对接南京台积电项目,积极参与其上下游产业链建设。
二是加速龙头集聚转型。充分发挥敏实集团、实联化工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帮助敏实汽车研究院发展壮大。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产业协同创新同盟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交易促进、创新人才培育、科技投融资促进等五大计划,推动台企转型升级。
三是助推淮台园区共建。积极巩固与加强与岛内园区、岛内工商团体的联系,促进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与岛内园区、工商团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四是提升101服务品质。总结多年经验,建立101%服务模型,推进101%服务标准化。集结更多行政部门、社会资源与台企同行,推动"与台企同行"自觉化。想方设法解决台商个性化、多元化、差异化需求,引导和支持台商参与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活动,推动台商"精神家园"现实化。(张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