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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市科技局2019年度台企创新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23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文

 

淮科〔201946

 

 

关于印发《淮安市科技局2019年度台企创新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经济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市科技局2019年度台企创新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9410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科技局2019年度台企创新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践行“101%”服务理念和深化科技助企服务品牌,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台资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实施台企创新促进行动。现制定2019年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重要讲话为指引,按照全市高质量发展和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针对台资集聚示范区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部门职能,系统策划,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为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台资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落实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省第一次联席会议交办任务

1.支持淮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建设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予以资金扶持。根据淮安台资新能源汽车产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现状,对照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条件,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引进高端研发人才,逐步提升研发能力,加快创建高水平研发机构。重点推荐敏安汽车申报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支持和兴汽车江苏省汽车铝零部件表面处理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领域,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完善研发体系,开展行业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性目标产品研发,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抢占技术制高点;积极创造条件,推荐其创建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支持江苏和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市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责任处室:科研机构与成果处)

2.支持马头镇打造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基地,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予以倾斜。以马头镇为核心,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深化淮台合作,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加速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助力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以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获批建设的国家级淮阴现代农业星创天地为平台,着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吸纳更多的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园区。设立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发展专项,着力招引省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台湾的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入驻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创新创业。综合利用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市级技术交易市场和省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等功能性平台,集聚科技成果,突出转移转化。(责任处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二)积极推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政策经验在淮复制

3.抢抓淮昆台资经济协同发展机遇,积极借鉴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成功政策经验。积极支持开发区、涟水空港产业园、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等创建两岸科技创业园,优先纳入市级众创空间支持。积极探索搭建两岸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优先给予市级科技项目和资金支持大力争取省有关部门对我市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推进两岸科技项目合作。(责任处室: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高新技术处、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区域创新与科技合作处、科研机构与成果处)

4.积极深化淮台科技交流与合作。通过请过来、走过去等方式,搭建台湾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专家和淮安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交流合作平台,就深化淮台产学研合作、开展产业技术联合创新等交流想法、促进合作、强化创新。充分发挥淮阴工学院台商学院作用,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引进台湾高校学科资源,深化与台湾高校的产业技术交流;继续参与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论坛等活动,吸引台湾青年来淮创新创业和孵化科技成果(责任处室:区域创新与科技合作处)

(三)全面优化对台资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与服务

5.全面落实惠台政策。全面落实淮安58涉及市科技局的各项惠台政策,认真梳理涉企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对台资企业全面落实国民待遇,组织编印《台企科技扶持政策汇编》,逐条明确申报条件、流程、具体联系窗口。面向台商台企,组织专场科技政策宣讲会,让更多的台商台企熟悉科技政策和举措,学会运用科技政策和举措,协助台企应享尽享科技政策。(责任处室: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牵头,各业务处)

6.积极提供有需求的服务。面向台资科技型企业组织开展科技需求征集活动,认真汇总、梳理台商台企科技需求,针对性组织提供有需求的服务。梳理出若干重大、可行的事项或项目,集成各类科技资源予以支持、推动,力争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骨干台资企业建设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并支持高校院所与台资企业联合攻关解决一批重大技术难题等方面,实现突破。(责任处室: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各业务处)

7.加速集聚创新资源。围绕主导产业,加快引进一批高层次研发机构、测试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市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为台资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服务。大力引进台湾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团队来淮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积极参与对台科技招商,主动参与全市台资招商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全市招商队伍的科技素质;引导各地强化高科技、创新型台资项目招引,对重点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处室: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区域创新与科技合作处、科研机构与成果处、高新技术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力度。成立市科技局台企创新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推进台企创新促进行动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计划处,具体负责台企创新促进行动的组织协调。将台企创新促进行动主要任务逐项分解到责任处室,纳入责任处室年度考核内容。

(二)建立合作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昆山相关部门的联系,汲取工作经验,争取工作指导。主动对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台办、市商务局、市台商协会等园区、部门和组织,建立工作会商和合作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台企创新促进行动实施。

(三)加大资源集成保障。强化台资企业创新投入主体地位,引导、鼓励台资企业加大自身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研发场地、研发装备等基础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和科研活动投入力度。集成并综合利用省、市科技政策、项目、资金等各类资源,和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创新券、科技金融、大型仪器共享等手段,为台企创新促进行动提供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台企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给予支持。

(四)积极开展向上争取。充分运用省联席会议平台,积极争取省科技厅等对我市台企创新促进行动、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和重点两岸科技合作项目的支持。

 

 

 

 

附件

2019年度台企创新促进行动主要工作进度安排

 

一季度:

1.研究制定省第一次联席会议交办任务落实方案(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科研机构与成果处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2.印发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将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纳入支持重点(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3.与市台办、台商协会召开一次座谈对接会,力争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4.起草市科技局2019年度台企创新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

二季度:

1.整理编印台企科技政策汇编(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牵头,各业务处);

2.组织召开一次台资科技型企业政策宣讲会(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3.组织开展台商台企科技需求征集、梳理、派发,根据需求组织开展有需求的服务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各业务处);

4深入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实地调研研发机构建设现状和需求,细化形成支持申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具体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科研机构与成果处);

5.深入农业科技园区,实地调研落户台资企业的运行现状和需求,细化形成支持马头镇打造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基地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6就台湾高校科研院所来淮设立研发机构进行调研(区域创新与科技合作处);

7.赴昆山调研学习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经验;赴开发区、涟水空港产业园、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淮阴工学院等,调研两岸科技创业园、两岸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等建设情况,形成我市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区域创新与科技合作处、高新技术处、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三季度:

1.根据台商台企需求,积极提供有需求的服务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各业务处);

2指导台资企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支持(科研机构与成果处);

3重点从产学研合作单位引荐、科技成果推介和转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创业政策服务等方面入手,助力农业科技园区企业加强科技资源集聚;结合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能力提升专项实施,引导园区开展台湾高层次人才团队或知名高校院所招引(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4.配合台商论坛,邀请台湾高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专家来淮,组织开展1次两岸科技交流对接活动;就台湾高校科研院所来淮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与相关科研院所开展交流对接(区域创新与科技合作处);

5.指导、帮助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引导、支持两岸科技创业园建设,符合条件的纳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支持(高新技术处);

6.对各处室年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一次督查(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四季度:

1.根据台商台企需求,继续提供有需求的服务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各业务处);

2推荐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申报建设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科研机构与成果处);

3继续引导、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台湾高层次人才团队或知名高校院所招引,总结特色亮点、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为来年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做好铺垫(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4.力争实现台湾高校科研院所设立引进研发机构的突破(区域创新与科技合作处);

5.对全年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总结(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